□本報記者支票借款潘從武
  □本報房屋二胎通訊員王晨
  劉傑
  為搶占停車位,在小區內私設地樁、地鎖的現象在全室內設計國各地屢見不鮮。記者近日在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走訪瞭解到,“停車難”已成為車主們心中無法言說的“痛”。
  “我們小區的停車位本來就有融資限,不知是誰又設了兩個地鎖,簡直就是侵占公共資源。”11月10日,王先生駕車在烏魯木齊市新民路附近一小區內轉了幾圈都找不到一個停車位,望著私設的地鎖,他氣不打一處來。
  據王先生介紹,他居住的小區屬於老舊小區,近幾年,隨著小區內車汽車借款輛增多,車位非常緊張。他通常一下班就急著往家趕,生怕搶不到停車位。
  記者走訪發現,在烏市,私設地鎖占停車位的情況並不鮮見。
  “就是因為車位難尋,我才一直沒敢買車。”住在烏市山水華庭小區的張先生指著小區內公共停車位上私設的地鎖說,他在該小區居住多年,從沒見過物業及社區工作人員干涉私設地鎖的行為。
  除了在小區公共停車場頻頻現身外,地鎖還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停車庫中。11月11日,記者在烏市北國春城小區地下停車庫中看到,十多個地鎖“立”在停車位上,且大多占領的是較為中心的停車位。北國春城物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該車庫內停車的居民每月都繳納了一定費用,部分車主安裝地鎖是為了“固定車位”。
  “車主交了錢,停車位就歸他使用,即使安裝了地鎖我們也無權干涉,但在小區公共用地安裝地鎖,我們是絕對不允許的。”該工作人員說。
  據瞭解,目前,烏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60萬輛,而全市設置的臨時占道停車泊位不到17萬個。公共停車泊位的數量,遠不能滿足車主停車的需求。
  有限的停車位激發了眾多車主的“創造力”,為了泊車,大家想出了五花八門的辦法。記者在烏市新興街北二巷看到,沿街的棋牌室、托運部等店面門口,放置著三角架、椅子等物,旁邊還立著“此處禁止停車”的牌子。
  記者駕車在附近轉悠半天,好不容易在一家棋牌室門前找到一個車位,試圖上前停靠時,門口一位女士走過來說,此處只為前來打牌的車主提供車位,其他車輛不准停放。
  在附近居住的張女士告訴記者,該片區屬於老舊小區,沒有專門的公共停車位,很多人為了讓愛車有“棲身地”,每天通過擺放桌椅等形式占車位,甚至用留人蹲守的方法“占位”,而這些地方多為小區的公共用地。
  據瞭解,2012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中,對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公共停車場及專用停車場的管理、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設置和管理等問題有明確規定,但內容並未涉及私設地樁、地鎖違規占用停車位的行為。
  那麼,以私設地樁、地鎖等方式占用停車位的行為到底合不合理?物業或社區有無權利對該行為進行制止?
  新疆大學法學博士劉靜波認為,以私設地樁、地鎖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車資源侵犯了小區業主的權利。我國物權法規定,小區內的道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共有,不管是小區居民的個人行為,還是物業收取相關費用允許居民設置停車地鎖的行為,均侵犯了小區業主的權利。如果私設地鎖是小區居民的個人行為,可通過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出面制止,要求其恢複原狀。如果是物業公司的行為,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予以糾正。
  烏魯木齊市停車場管理中心管理二科科長杜兵告訴記者,老舊小區沒有專用停車場的,在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的情況下,可利用小區內公共區域設置臨時占道停車場,以滿足小區業主的需求。在小區內私設地鎖的行為不在行政執法部門管轄之內,但在公共道路上私設地鎖等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一經發現,將由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近年來,針對急劇增長的機動車數量,烏市出台了一系列法規緩解停車難題。由政府投資建設了中山路立體停車庫、新興街立體停車庫、西八家戶路公共停車庫等6座公共停車庫。另外,為適應現代交通管理的需要,烏市在中心城區建立了區域聯網、面向社會的智能化停車誘導系統。
  烏市停車場管理中心管理一科負責人說:“‘停車難’是許多大城市的難題,停車場的擴建遠遠趕不上市民購車的速度,解決‘停車難’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強停車配套設施建設,加大對亂停亂放行為的處罰力度;另一方面市民應增強綠色出行意識,多乘坐方便快捷的公交車出行。同時,政府可採取必要的措施限制車輛數量過快增加,以改善目前城市‘車多路堵車位少’的現狀。”
  (原標題:地鎖“圈地”搶車位成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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